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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1-04-28 來源:西安市回民中學 瀏覽:680次
西安往年回民中學收費標準
一、收費項目
全市從2013年春季開學起,取消公辦普通高中借讀生學費標準,從2014年秋季學期起,取消自行車保管費。從2015年秋季學期開始,取消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和收取擇校費。從2016年秋季學期起,實施普通高中免學費。公辦普通高中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僅包含住宿費。代收費項目包括課本費、學生健康體檢費、普通高校報名考試費。服務性收費項目僅包括伙食費。
二、收費標準
1.行政事業性收費
(1)學費:普通高中免學費標準按照2015年秋季學期以前物價部門核定的公辦普通高中學費標準確定.其中,對在公辦普通高中就讀的學生免收學費,對在民辦普通高中就讀的學生按照同類公辦普通高中學費標準減免收費。除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三年級在校生中所有農村(含縣鎮)學生、城市涉農專業學生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除學費(藝術類相關表演專業學生除外)外, 其他職業高中按文科每生每學期700元,理科每生每學期900元收取,不得跨學期收取學費。
(2)住宿費:城市學校每人每月20元,農村學校每人每月10元。公寓制管理的學校按照物價、財政、教育行政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2.代收費
(1)課本費:按照省物價局、新聞出版局規定的印張價格核定后的單本零售價格收取。
(2)學生健康體檢費:按高一年級新生每生每學年25元,其他年級學生每生每學年20元的標準收取。
(3)普通高校報名考試費:按每生每次95元收取。
3.服務性收費
伙食費:按照物價、財政、教育行政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中小學按照規定收取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必須堅持學生或家長自愿原則。向在校學生收取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必須堅持非營利原則,按學期或按月據實結算,多退少不補。

西安回民中學簡介
西安市回民中學坐落于地處古城西安中心地帶的北院門古文化街中段,占地約十二畝,是陜西省惟一一所政府命名的公辦民族中學,是全國民族中學教育協會常務。學校歷史久遠,始建于1944年,當時名為陜西省立西安第一中學分校,1945年更名為陜西省立西安第三中學。新中國成立后,更名為陜甘寧邊區第三中學,1955年改名為西安市第十二中學,1958年西安市中學統一編號,改名為西安市第三十二中學。1981年間,經西安市教育局和西安市民族事務委員會呈文,西安市人民政府批準,于1982年9月17日正式定校名為西安市回民中學。
西安回民中學環境
學校的發展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關注,西安市常務副市長陳寶根、副市長張道宏等省市領導多次親臨學校,為學校的長遠發展出謀劃策,為學校的進一步發展勾畫出美麗藍圖。在市、區教育局大力支持下,按一級一類標準配備的理化生實驗設備已經到位,4000平方米的科技綜合樓即將動工
西安回民中學教學成就
近兩年來,學校在多媒體教學取以及教育科研方面取得了豐碩的成果。牛海霞老師的課件《平面鏡》(初中物理)獲得全國一等獎,張曉寧老師的課堂實錄《安塞腰鼓》(初一語文)在全國評比中獲二等獎,嚴靜老師的語文教學過程設計獲陜西省教科所評比一等獎,多位教師的教育教學論文在市、區獲獎,其中在全國大型教育報刊上發表論文6篇。2004年牛海霞老師被評為“西安市十佳模范教師”,張寬鋒老師在2005年云南參加由國家體育總局武術管理中心舉行的比賽中,獲男子A組軟器械銅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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